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(记者王慧慧)第三届核安全峰会24日在荷兰海牙举行。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,首次阐述中国核安全观,呼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,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。
专家认为,中国首次以“四个并重”对核安全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,即发展和安全并重、权利和义务并重、自主和协作并重、治标和治本并重,扩展了我国的外交思路和政策,观点极具建设性,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责任与担当。
中国首提“大安全”概念
习近平提出,发展和安全并重,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。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,都难以持续,都不是真正的发展。只有采取切实举措,才能真正管控风险;只有实现安全保障,核能才能持续发展。
核安保技术中心顾问诸旭辉说:“中国把核安全与发展联系起来,站在更高角度考虑核安全,有别于以往核安全峰会更多聚焦核恐怖主义的做法。中国提出的概念把人类利用核能囊括进来,是一个大安全的概念?!?/p>
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朱锋认为,核能是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,在中国和世界未来能源结构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。一方面要加强核安全,防范核恐怖主义,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和平利用核能,如何使二者并行不悖,这是安全与发展并行的要义所在。
政府是核安全第一责任人
习近平提出,自主和协作并重,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。核安全首要责任应该由各国政府承担,各国政府要强化核安全意识,加强机制建设,提升技术水平。核安全也是全球性课题,要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,加强交流、互鉴、共享,有关多边机制和倡议要统筹协调、协同努力。
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秘书长陈凯表示,核安全首先是各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,各国做好自己的核安全工作是最重要的。同时,在打击核恐怖主义,防范核材料走私和滥用方面又需要跨国合作,而且核恐怖活动的影响往往波及其他国家。
“因此,我们在核安全问题上追求的是一种普遍安全,只有普遍安全实现了,才是真正的安全。”陈凯说。
朱锋说,政府应是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核能开发利用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。政府需要制定安全、监管标准,承担相关行政责任。
公平、务实地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
习近平表示,权利和义务并重,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。切实履行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,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,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,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的核安全政策和举措的权利。
朱锋认为,各国都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,但也都有切实维护核安全的义务,要履行保障核安全的具体国际责任。各国国情不同,核能事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,应坚持公平原则,本着务实精神,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。
朱锋说,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发挥主导作用,鼓励其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。这不仅是因为发展中国家核能利用起步较晚,他们在核安全软硬件、国家制度成熟度、社会发展程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也存在差距。
习近平指出,完善核安全政策举措,坚持核材料供需平衡,深化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合作,是消除核安全隐患和核扩散风险的直接和有效途径。只有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问题,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倪峰表示,习近平主席强调从制度、机制和技术的角度应对核问题是非常必要的,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,让各国走出安全困境,这是彻底消除核隐患、确保核安全的做法,也有助于解决当前一些热点问题。